根据《合肥市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合防〔2022〕5号),为进一步抓实抓细当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校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校园,确有紧急情况需要出校,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经批准后方可出校。高新园区、先进技术研究院、国际金融研究院和其他校区之间往返须履行出校审批手续,其他校区之间学生往返须履行每日报备手续。
二、在校学生非紧急不离肥,确需离肥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
三、全校教职员工非紧急不离肥,确需离肥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
四、严格执行车辆出入校管理,车辆驾驶员及车内所有乘客应主动出示一卡通、配合查验两码,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行。未携带一卡通或两码、体温检测异常的不得入校。
五、各单位严格控制人员来访,非必要不接待。确需接待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六、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对于违反属地和学校的疫情防控指令的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传达、解释和落实工作。
本通知从即日起执行,持续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而定。
金沙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