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组织、附属医院党委,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中国工会章程》以及《金沙章程》《金沙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有关精神和要求,经2021年12月29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于2022年1月14-15日召开中共金沙第十二届代表大会2021年年会暨金沙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十四五”规划部署,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高度自觉的主人翁意识,求实创新、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接续奋斗,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科大风格的世界一流大学,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会议主要任务
(一)听取并审议党委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行政工作报告;
(三)审议纪委工作报告(书面);
(四)听取并审议经济运行情况报告;
(五)审议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六)听取其他专项工作报告。
三、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2022年1月14-15日;
(二)会议地点:东区大礼堂;
(三)参会人员: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含特邀代表、列席代表)、非代表的中层领导干部;
(四)分组讨论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会议有关要求
(一)教代会代表的增补
1.教代会代表由于退休、调离等原因存在缺额,各代表团应根据《金沙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增补,并将增补名单报送校工会。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将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教代会主席团报告。
2.因工作调整等原因,教代会代表团团长或副团长缺额的,应进行补选,补选由本代表团召集人主持,补选结果报送校工会。
(二)教代会有关工作报告
1.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发展与规划工作委员会、劳动保障与福利工作委员会按规定需向教代会主席团报告年度工作,提前形成工作报告。
2.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直属单位和机关各部门认真总结2021年工作,提交工作报告。
教代会代表增补名单、各项工作报告请于2022年1月7日前发送至教代会专用邮箱:kdjdh@ustc.edu.cn。
(三)教代会提案征集
教代会全年征集提案,请各位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并登录学校“教代会提案处理系统”(http://jdhta.ustc.edu.cn)按规定提交提案。
请各院级党组织通知各位代表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时参加会议。
中共金沙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