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树立优良学风,依据《金沙本科生考试管理规定》(教字[2021]06号)等文件规定,现就严肃考风考纪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所有课程的考试安排,须提前两周在综合教务系统申报;考试时间、地点一经发布,不得随意变动。
教学秘书应提前一周在系统中上报全体监考人员名单。监考人员设置要求:60人以下的考场不少于2人监考,60-100人的考场不少于3人监考,100人以上的考场至少设4人监考。班主任应参加本班级课程的监考工作。
二、命题与试卷管理
课程组或任课教师应对命题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命题工作委托他人,同一考题在连续四年内不得重复使用。
开课院系和任课教师应对试卷管理的全过程负责。任课教师前往胶印室印制试卷时,须携带纸质版样卷;若任课教师委托教学秘书或助教印制试卷,须将样卷密封在信封中、在封口处签字。印制完成后,应将试卷(含样卷)密封保存,并当场销毁废卷及多余试卷。如有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的情况,应立即更换试题内容。
三、考场管理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考场,使用综合教务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座位表并指导考生对号入座;监考时应认真核对考生信息,严肃考纪,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
考生入场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带照片的一卡通),接受监考人员检验。考试开始前,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手机等通讯工具设置为关机状态、关闭闹钟。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不得将任何考试材料(含草稿纸)带出考场。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如考生因考试冲突需连续完成两场考试,应将考试安排告知开课院系教学秘书与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协商安排监考人员、协调监考工作,做好试卷领取、运送、提交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考试组织与过程管理工作,对学生加强考试纪律宣传和诚信教育,对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考试管理的注意事项,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考试期间,教务处将组织巡考,检查考试组织与考场管理情况。考试过程全程视频监控并录像,同时接受违纪举报和监督,监督电话:0551-63603427,邮箱:yangxt@ustc.edu.cn。
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2021年12月27日